項目編號 |
JC1Z2401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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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萬延工業(yè)區(qū)四棟五樓西側廠房物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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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 |
深圳市明瀾低空經(jīng)濟產(chǎn)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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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時間 |
起始日期 |
2024年7月17日 00時00分00秒 |
截止日期 |
2024年7月30日 18時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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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資產(chǎn)基本情況 |
出租資產(chǎn)位置 |
深圳市寶安區(qū)福海街道橋頭社區(qū)萬延工業(yè)區(qū)四棟 |
出租資產(chǎn)面積(㎡) |
2287.6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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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底價(元/㎡/月) |
2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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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遞增 |
從合同簽訂后,第二年開始,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礎上遞增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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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yè)管理費 |
1.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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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費 |
按每月實際用量自行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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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一月一付,每月6日前付清當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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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費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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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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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1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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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營業(yè)態(tài)限定 |
工業(yè)廠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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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資產(chǎn)用途 |
工業(yè)廠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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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yè)產(chǎn)權狀況 |
有房產(chǎn)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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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資產(chǎn)現(xiàn)狀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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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業(yè)裝修情況 |
簡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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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物業(yè)進行二次裝修 |
允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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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優(yōu)先承租權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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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 |
保證金包括: 1、租賃保證金:合同期最后一年的兩個月租金; 2、水電保證金:首年1個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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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圍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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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條件 |
詳見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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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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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人資格 要求 |
競價人應具備的 資格條件 |
1、競價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地區(qū)除外)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yè),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規(guī)上企業(yè)。 2、競價人有良好的信譽,沒有受到政府相關部門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的行政處罰或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的狀態(tài);未被納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或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競價人有良好的履約能力,無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如欠租、不服從安全生產(chǎn)管理等)。 4、競價人承諾禁止在本物業(yè)內存放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險物品;禁止在本物業(yè)內從事小型加工、電鍍、污染、噪音、粉塵模具、印刷、家俬制造等行業(yè)。 |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
競價人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均加蓋公章): (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核原件); (2)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記錄; (3)規(guī)上企業(yè)證明材料; (4)資格條件2、3、4條相關承諾函(格式自擬); (5)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核原件); (6)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如有,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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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許聯(lián)合體競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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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許轉租、分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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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圍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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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現(xiàn)場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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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人 報名須知 |
報名截止時間 |
公告截止日18: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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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報名 1)攜帶報名所需資料前往現(xiàn)場,并聯(lián)系交易機構工作人員; 2)填寫報名登記表; 3)待工作人員核實后發(fā)出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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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所需資料 |
意向承租方在辦理承租意向登記手續(xù)時,須提交下列相關材料,并保證其真實、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加蓋公章): (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核原件); (2)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記錄; (3)資格條件2、3、4條相關承諾函(格式自擬); (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ê嗽?; (5)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如有,核原件); (6)《意向承租方登記表》(向交易機構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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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 須知 |
資格審查截止時間 |
公告截止日18:00前 |
資格審查文件遞交地點 |
深圳市寶安區(qū)新安街道湖濱東路40號2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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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人應具備的 資格條件 |
詳見招租公告/競價人資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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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人需提交的 資格審查材料 |
格式詳見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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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文件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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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 |
交納截止時間 |
公告截止日18:00前(以到賬時間為準) |
金額(人民幣) |
1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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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式 |
最終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務費后,在辦理退還交易保證金手續(xù)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不計息原路返還。 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辦理退還交易保證金手續(xù)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不計息原路返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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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須知 |
競價開始時間 |
詳見《競價邀請書》 |
競價開始地點 |
詳見《競價邀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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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競價的條件 |
1、 領取招租文件,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于規(guī)定的時間前交納交易保證金; 2、 收到交易機構發(fā)出的《競價邀請書》; 3、 準時履行簽到程序,參加現(xiàn)場公開競價(以現(xiàn)場簽到時間為準); 4、 授權代表現(xiàn)場簽署《公開競價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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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現(xiàn)場競價須攜帶資料 |
隨身攜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競價者如更換授權人,到場則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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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增幅 |
報價增幅為增長人民幣0.5元/㎡/月的整數(shù)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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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 信息 |
交易機構名稱 |
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寶安區(qū)新安街道湖濱東路4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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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
龍工、曾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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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 |
0755-23599844、0755-27758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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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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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信息 |
提示: 1、請競價人交納交易保證金時務必注明在深圳陽光租賃平臺生成的交易附言(登錄后選擇“陽光租賃平臺”/進入需要報名的項目/點擊“繳納保證金”/選擇賬戶后,點擊“繳納”,系統(tǒng)將生成對應的交易附言); 2、如因不標注或標注錯誤而導致招租文件費未交、保證金的錯投、漏投的情況,相關責任由競價人自行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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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址 |
本項目有關信息同時在以下網(wǎng)站發(fā)布,意向承租方有義務在投標交易活動期間瀏覽以下網(wǎng)站,在以下網(wǎng)站公布的與本次招租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意向承租方: 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網(wǎng)站https://ba.szggz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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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 |
1.本次公開招租的行為是參照《深圳市寶安區(qū)國有企業(yè)物業(yè)招商招租管理辦法》(深寶國資[2023]24號)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交易機構僅負責交易程序的組織工作。 2.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關于招租物業(yè)的描述情況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因上述物業(yè)產(chǎn)權情況及描述情況存在的瑕疵,出租方與原承租人的相關物業(yè)糾紛,出租方根據(jù)原合同及相關規(guī)定確定“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相關事項均與交易機構無關。 3.若因搬遷、檢測等因素未按招租規(guī)定的時間期限交付的,不屬于招租人違約,以實際交付時間計租。 4.交易機構按照約定提供交易服務,但因出租方與承租人未按照最終確定的條件及時簽訂書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機構原因導致本次交易終止的,交易機構有權不予退還交易服務費,或要求出租方承擔交易機構已提供服務的合理費用。經(jīng)出租方書面確認,承租人出現(xiàn)要被沒收交易保證金的情形時,若交易機構尚未收取交易服務費的,可以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交易服務費;已收取交易服務費的,沒收的交易保證金由出租方按相關規(guī)則處置。 5.交易服務費須按以下標準收取:《關于印發(fā)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業(yè)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號)。 6.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一)在交易公告規(guī)定的投標/響應截止后撤銷交易文 件或者作出撤銷交易實質行為的; (二)在被確定為成交人、中標人后無故放棄中選資格的; (三)在被確定為成交人、中標人后,未按規(guī)定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的; (四)經(jīng)相關主管部門認定意向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 (五)經(jīng)相關主管部門認定意向方提供虛假主體材料或 證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違法違規(guī)情形的。 |